在11月24日举行的《中国煤炭工业发展研究报告》发布会暨煤炭产业未来之路研讨会上,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副司长严天科透露,为促进煤炭行业平稳运行和持续健康发展,国务院办公厅11月18日下发了《关于促进煤炭行业平稳运行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坚决遏制煤炭产量无序增长、切实减轻煤炭税费负担、加强煤炭进出口环节管理等措施。
我国煤炭企业目前面临税费负担重、煤炭(中国煤炭行业发展研究报告)综合税率高的问题。增值税进项抵扣范围小,实际税负高于一般加工制造业。涉煤收费繁多,征收不规范。据统计,各种涉煤税费已占企业营业收入的25%~35%。据此,《意见》明确提出,2013年年底前,财政部、发改委将对重点产煤省份煤炭行业收费情况进行集中清理整顿,坚决取缔各种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切实减轻煤炭企业负担。
另外,在清理整顿涉煤收费基金的同时,《意见》还显示将加快推进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财政部、发改委抓紧组织落实有关工作,并向国务院作出汇报。
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于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虽然原油和天然气资源税已经改变了征收方式,但煤炭资源税仍然实行从量计征,除了焦煤资源税上调至每吨8~20元之外,其他煤种资源税依旧执行0.3元~5元/吨的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