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油进口权开放已经进入倒计时。国家能源局日前已完成原油进口权放开初步草案的制定,明确了炼油企业进口原油使用资质的条件,并已形成了征求意见稿,向行业内相关企业各方征求了建议和看法。
据悉,草案确定了进口权企业认定范围,原油(中国原油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加工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以及规模,环保、安全、质量、配套等要求。主要炼油装置实际一次加工能力不低于500万吨/年,并且单套装置不低于300万吨/年,二次加工能力不低于300万吨/年,三次加工能力不低于400万吨/年。
随着国家放开原油进口信号的不断增强,山东地方炼厂对于进口原油配额的申请表现出较高积极性。山东京博石化有关人士说,该公司已通过控股公司进行申请,希望能够借此机遇获得进口原油配额。
此前市场有消息称,2014年东明石化、中化弘润、海化集团有望各获得500万吨原油的配额;另有消息称,地炼数量可能在5~8家,总量在1000万吨到2000万吨之间。不过,除了中化弘润对外证实将有望获得配额外,其他企业还没有表态。
分析师表示,山东地炼中,菏泽东明石化、中化弘润、汇丰、金诚、海科、京博、利津和海化对此次进口原油配额的关注度比较高,希望获取进口原油的配额。而菏泽东明、中化弘润、利津、海化和京博获得原油配额的希望较大,正在积极备案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