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9月22日),国务院公布了 《关于进一步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意见》,明确将提高煤层气开发利用的财政补贴标准。国务院表示,会综合考虑抽采利用成本和市场销售价格等因素,提高煤层气开发利用中央财政补贴标准,进一步调动企业积极性。具体标准由财政部会同发改委、能源局等部门研究制定。
实际上,自从去年底就已经有消息称,煤层气的补贴方案正在研究制定,预计会高于页岩气的补贴标准,根据财政部《关于出台页岩气开发利用补贴政策的通知》,2012年~2015年前页岩气开采的补贴标准为0.4元/立方米。
销售层面,根据《意见》,煤层气的市场定价机制将更加完善,《意见》要求各地要严格落实放开煤层气出厂价格政策,已纳入地方政府管理的要尽快放开价格,未进入城市公共管网的销售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定价,进入城市公共管网的煤层气销售价格按不低于同等热值天然气价格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