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布的《2013年关税实施方案》中提到,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关税中,中国出口的铝土、焦炭(焦炭行业发展研究报告)、黄磷、萤石、镁、锰、金属硅和锌九种原料产品的关税将被取消。
2009年,美国、欧盟、墨西哥出口针对中国对上述九种原料出口实施配额和出口关税的做法向WTO提起诉讼,认为此举违反了中国2001年加入WTO时的承诺。随后,2012年1月30日,世界贸易组织上诉机构(DSB)就该案作出裁决报告,称中国不公平地限制了广泛用于钢铁、铝和化工产业的九种原材料的出口,并称“中国必须降低出口关税,解除出口限额”,以符合其作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的义务。
由于关税限制,中国焦炭不具备价格竞争优势。2011年,中国焦炭出口仅100万吨。2008年之前,中国焦炭出口曾达到国际焦炭贸易量的50%以上,单月出口在150万吨水平。随着关税和配额的取消,焦炭市场将逐渐走向更完全的市场自由竞争,企业只要具备出口竞争力,即可角逐国际市场。焦炭关税出消在短期内将有力地促进该产品出口。
印尼是全球进口焦炭最多的国家。中国焦炭在取消了关税之后,到岸吨价为290~300美元,而乌克兰焦炭的到岸吨价为280美元左右。即使取消了关税,中国焦炭从目前来看也不占据价格优势,但质量较高。从这个角度来看,关税取消对进出口量的影响尚不能作明确判断,须看明年1月末的进出口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