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烟台市可再生能源(太阳能及再生能源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资源情况
可再生能源是指在自然界中可以不断再生、永续利用的能源,具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特点,主要包括太阳能、风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当前,烟台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主要包括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光伏发电建筑应用和地源热泵技术应用。烟台市地处山东半岛中部,太阳能年辐射总量年平均值为5049.09MJ/㎡,年平均日照时数为2551.9小时,应用太阳能资源具有良好的地理气候优势;海岸线长909.1km,濒临黄海、渤海,对应海域面积约2.6万平方公里,沿海表层水温变化较外海明显且幅度变化较小,年平均水温11~14℃之间,应用海水源热泵系统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条件;恒温带以下至200m埋深以内浅层地热能资源丰富,在夏季空调负荷与冬季供热负荷相对均衡的地域发展地源热泵方面具有巨大的发展潜能。
二、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工作措施
一是坚持政策推动,充分调动各层面积极性。我市把完善政策体系作为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根本举措,先后出台十余项可再生能源应用管理政策文件,营造了支撑有力、联动推进的良好氛围。2007年,我市在全国地市级政府中率先出台《关于在住宅建设中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器及成套技术的意见》,2012年市政府又提高应用要求,出台《关于加快太阳能成套技术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强力推行太阳能热水器与建筑一体化设计施工,并在全省率先推行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将太阳能热水器应用要求作为土地出让前置条件。为进一步加强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设计和施工管理,我市又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管理的通知》,对设计和管理细节问题提出更明确要求。同时,我市出台《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意见》、《关于印发烟台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规范地源热泵系统建筑应用管理的通知》、《关于对烟台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实施动态监管的通知》、《关于印发烟台市地源热泵系统建筑应用项目技术论证实施细则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编制完成了《烟台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项规划》、《烟台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实施方案》、《烟台市7县(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集中连片专项规划》和《烟台市7县(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集中连片实施方案》,对市区范围内的海水、地下水、浅层地热、污水等资源进行了潜力评估,印发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技术方案编写要点》,构筑起了从图纸设计、审查、现场监督到竣工验收各个环节严密把关、层层覆盖的闭合式管理机制,引导和规范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的实施和管理。
二是强化示范带动,不断拓宽工作覆盖面。一方面,强化扶持、精心培育,积极创建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我市每年有计划地选取一批建筑规模大、节能效果好的项目,安排专人负责,定期上门服务,悉心开展技术指导,有力提升了项目建设品质,先后推荐十余个项目申请国家相关示范,并累计创建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5个,包括栖霞市政府大楼水源热泵项目、海天四季花城太阳能热水项目及通世路隧道光伏发电项目、福山新能源产业园光伏建筑一体化综合示范推广项目、东方电子玉麟电气有限公司306kw光伏并网工程,获得中央财政补助2727万元。其中,福山新能源产业园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500千峰瓦,年可发电63万度、减排二氧化碳630吨、节约标煤260吨。另一方面,科学组织、严格管理,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市县示范和集中连片示范建设。我市积极争创国家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相关示范,在烟台市和海阳市分别被列为2010年和2011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和示范县的基础上,今年我市又组织其他7县市申报集中连片示范区,如申报成功,我市将成为覆盖全市各县市区范围的大型示范区域。通过相关示范建设,我市已有90个、建筑面积789万平方米的项目被列为示范项目,如按计划实施,将获得7000多万元资金补助,年可节约3.95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9.75万吨,二氧化硫783.2吨,粉尘393.5吨。其中,烟台富士康23.7万平方米的职工宿舍项目,全部采用太阳能热水洗浴,并对洗浴废水余热进行回收,节能效果显著;烟台金海湾酒店通过增设太阳能热水和海水源热泵系统,每年可节约费用40%以上;海阳市亚沙会场馆全部采用海水源热泵供热制冷,深入体现了绿色办亚沙的理念。同时,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我市专门成立了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地源热泵应用和绿色建筑发展三个课题组,提出适合我市推广应用的技术类型,编制相关应用图集。在相关示范带动下,我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逐步呈现规模化应用之势。
三是借助产业驱动,努力夯实应用基础。我市坚持项目建设与产业发展同步推进,立足烟台基础和优势,强化政策扶持,加大资金投入,积极培育发展地源热泵、太阳能等新能源产业,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提供了坚实的产业基础和技术支撑。培育形成了以山东富尔达、顿汉布什、蓝德空调欧森纳、荏原空调等10多家企业为龙头的产业集群,年销售收入达50亿元,成为全国重要的地源热泵生产基地,有力地推动了建筑应用工作开展。同时,积极扶持太阳能热水器生产企业发展壮大,争取省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产品备案认证,先后有亿晟、帕沃尔、和弦等太阳能生产企业的热水器产品通过认证,有力推动了我市太阳能企业产品应用步伐。我市相关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建设也为企业带来了重大发展机遇,激发了企业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预计未来几年,烟台将有更多的企业参与到可再生能源开发、应用领域。
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取得的成绩
几年来,烟台市认真贯彻落实部、省决策部署,把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作为促进建筑节能、打造绿色低碳城市的主要途径,不断创新思路,强力推进责任落实,全市太阳能光热、光电及地源热泵技术建筑应用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目前,全市城市规划区12层及以下新建住宅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比例达到100%,12层以上住宅达到50%,每千人太阳能热水器保有量达157平方米;推广应用太阳能光热一体化面积1200万平方米,太阳能光伏建筑应用2010千峰瓦,地源热泵应用面积430万平方米,年可节约10.5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25.9万吨,二氧化硫0.21万吨,粉尘0.1万吨。5个项目被评为全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获得中央财政补助2727万元;烟台市和海阳市分别被列为2010年和2011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和示范县,获得中央财政补助9800万元,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走在全省、全国的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