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内负责人透露,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惠州石化分公司(简称“惠州石化”)在大亚湾石化区的40万吨/年煅后焦工程二氧化硫排放量严重超标,噪音方面也略有超标。还有接近10%的当地居民对石化区的环境问题不满。
中海油惠州石化40万吨/年煅后焦工程位于惠州市大亚湾石化区。该项目利用中海油1200万吨炼油项目副产品石油焦进行延伸加工,年产40万吨煅后焦,同时产生100吨/小时蒸汽用于余热发电,75吨/小时蒸汽外供中海油南海石化炼油项目。
但是,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环境监察局在对该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时发现,以年生产330天,24小时/天计算,该项目实际排放的二氧化硫总量为232.6吨/年,超过此前该项目环评批复要求的(113.11吨/年)一倍多。
此外,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环境监察局还在公示中指出,该项目排放的废气主要来自煅烧系统回转窑和通风系统;此外,厂房通风、物料破碎、成品运输的过程中也会有废气逸散到大气中。该项目个别厂界噪声监测点夜间测值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但暂不会产生扰民影响。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环境资源能源专业委员会委员夏军律师表示,污染物总量排放超标的情况下,环保部门应该要求其限期整改,如果整改后仍然超标,则应对其施以处罚,甚至要求其停止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