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出台《关于鼓励绿色经济、低碳技术发展的财政金融支持办法》。新区鼓励辖区单位和企业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利用财政金融政策发展绿色经济、低碳技术。其中,开发利用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热泵等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的项目,最高补助可达200万元。
今后,滨海新区对采用太阳能光伏发电,所发电力用于生产、照明等方面的项目,将按项目投资额30%给予财政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200万元;对利用风力发电的项目,按照项目年上网发电量综合考虑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200万元;对利用生物质气化进行供气、发电和工业化生产,垃圾焚烧发电以及垃圾填埋气的回收利用等项目,按项目投资额30%给予财政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