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9日举行的2011年煤炭合同汇总会让2011年产运需衔接工作接近尾声,此前被披露的合同兑现率存在不同版本的现象在会上再度引起了业界的关注。
据煤炭供应方声称,合同兑现率高达90%以上;而另一方面,电力企业却称该比率还不到60%。如此一来,超过30%的重点电煤去向不得而知,知情人士曝料称,由于煤价“双轨制”所导致的价差,超过30%重点合同煤被中间商倒卖以牟取暴利,一转手最高利润能达到100元/吨。
超30%重点合同电煤被倒卖?
关于此前《电煤合同兑现率三个版本“打架”》的消息,对此,一位负责燃料采购多年的人士透露,煤企的确发出了超过签约量90%的重点合同煤,但是电厂也的确只收到不足签约量60%的重点合同电煤。那么,中间超过30%的重点电煤到底去了哪里?又因为什么样的神秘原因而导致这一电煤“失踪”的现象呢?
上述人士表示,由于重点合同电煤和市场煤存在较大的价差,“因此有超过30%的重点合同电煤被中间商倒卖。”据介绍,重点合同电煤和市场煤价之间往往相差几十至上百元/吨,转手之后能够带来巨大的利润。
业内人士表示,在缺煤的时候,电厂对中间商会非常依赖。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经济运行部主任王战军表示,根据调查了解,部分电厂存在一些特殊的情况,比如在合同期内丰水期不要电煤,在耗煤高峰要煤时运力又不足等现象,这都给合同兑现带来了困难。
中间商插足煤电由来已久
早在2009年,煤电双方谈判僵持不下之时,据资深煤炭专家李朝林透露,在当时签订的重点电煤合同中,除电企与煤企直接签订的合同外,还有一部分是“类似于重点合同的合同煤”,即不是由煤电双方直接签订的合同,而是电厂通过中间商与煤企签订的合同。
这部分疑似重点合同电煤是传统重点合同电煤的变种,其间由中间商包办,用电厂的营业执照、求购函等与煤企签订合约,其中既有年度合同,也有半年合同,还有季度合同,并借此获得铁路运力。
国家发改委一直在制止这种现象。在2010年12月初由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做好2011年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的通知》中明文要求,除供需企业和铁路、交通部门外,其他任何单位一律不得在合同上盖章。
发改委还要求,铁道部、交通运输部加强指导,组织有关铁路局、港口衔接落实运力。对供需企业签订的内容齐全、规范的煤炭买卖合同,各铁路局盖章承诺提供运力,需经水运中转的由有关港口盖章承诺运输。各铁路局、港口一律不得在煤矿企业提交买卖合同前对煤矿或用户配置运力。
据了解,五大发电集团等大型电力集团向下属电厂要求,必须加盖集团总部的章才会有效。但据上述业内人士表示,虽然每年发改委均会对重点电煤合同作出规范,但中间商插足煤电的现象仍一直屡禁不止。李朝林也认为,以电厂名义委托中间商购买的现象仍然存在。
“双轨制”存在巨大利差空间
上述人士透露,从发电企业的运营来看,保证重点合同电煤的供应将是一个利好。但是,由于重点合同电煤价格和市场煤之间存在价差,也给牟取利益带来了可操作的空间。
李朝林表示,中间商往往会在重点合同电煤和市场煤两者价格之间再确定一个价格,从而保证几方“多赢”。上述业内人士透露,在这一买一卖的转手间,最高利差可达100元/吨。
利润对于企业有着强大的吸引力,这也导致了“不听话”现象频发,煤价也出现暗涨苗头。经调查发现仍有煤炭企业提高重点合同电煤的价格。
此外,有的企业还试图拖延签约时间。发改委发出的《通知》称,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合同签订和录入网络系统的,不再衔接落实运力。
而负责汇总数据的中国煤炭运销协会发布的 《关于召开2011年煤炭合同汇总会的通知》称,在这次煤炭合同汇总会上,在产需衔接中所签合同与通知中的框架方案出入较大,因此还需要对未能按时完成产需衔接的企业集中组织汇总,以完成收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