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将至,中石化的环评事件仍然余波不止。
2010年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计划以可转债方式再融资230亿元。环保部对中石化的上市环保核查情况进行公示后,自然之友、公众环境研究中心等环保组织发现了环评核查报告中多条记录与事实不符。而在核查范围外之外,中石化还有11家下属企业存在环保违规问题。环保组织就环保的情况上书环保部,建议“慎重考虑中石化的再融资环保核查”。
11月中旬,中石化做出澄清,对外宣称是环保组织掌握的数据有误,环保违规并不存在。中石化集团办公厅一位负责人表示:“目前还不清楚环保部的核查结果。我们希望不会影响到公司的再融资申请,但现在还不好说。”
“公车上书”
10月18日,环保部官方网站推出了一份对中石化上市环保核查情况的公示信息。在附件中,挂出了一份328页的核查报告(《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再融资环境保护核查技术报告总报告》,下称《报告》),详细列出了核查期内中石化下属109家生产企业的环保情况。
本次环评公示为中石化上市再融资的必经的步骤之一。中石化计划,以发行可转债方式再融资至多230亿人民币。所融资金将投往武汉80万吨/年乙烯项目、安庆含硫原油加工适应性改造及油品质量升级等五个项目。
依照相关工作程序,中石化向环保部做出上市环保核查申请并提交了相关材料,涉及核查企业所在省市的环保部门向环保部报送了环保核查初步意见。如果不出意外,中石化的再融资进程将按部就班地推进,但环保组织的介入却使再融资之路横生枝节。
10月27日,自然之友、公众环境研究中心、绿家园等三家环保组织联名上书国家环保部,指称中石化的环保核查报告中存在多处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陈述。此外,环保组织还指出核查范围之外有11家下属企业存在环保违规记录。
环保组织上书材料显示,环保组织称“发现了44条与报告略有出入的记录。”
例如《报告》181~188页核查企业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列表中,中石化标示济南分公司水污染物排放“达标”。环保组织却指出:根据济南市环境保护局网站的《济南环境情况通报第5期》,中石化济南分公司在2009年8月份存在COD(化学需氧量)超标的情况,与《报告》情况有异。
此外,环保组织在建议书中指出:“不在本次核查范围内的其他中国石化集团的下属企业,也存在着诸多环境违规记录在核查范围外的企业。”包括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工厂、中国石化集团股份公司齐鲁分公司等11家企业。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说:“根据‘绿色证券’的要求,存在污染问题的企业上市融资应该受到限制。中石化超标排放等违规问题还没完全解决,这不符合上市融资的相关要求。据此我们提出建议,要求环保部慎重考虑中石化的再融资环保核查。”
2003年6月,当时的国家环保总局曾专门印发了《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规定》,要求对化工、石化等重污染行业的申请上市、再融资企业重点进行环保核查,核查结果报送证监会作为是否放行的依据之一。
中石化作为再融资企业,环保核查不仅包括“排放的主要污染物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污标准”、“依法领取排污许可证,并达到排污许可证的要求”等8条新上市企业要求,还包括“募集资金投向不造成现实的和潜在的环境影响”等三条再融资企业要求。
如果真如环保组织所言中石化环保核查中存在如此之多的与实际情况不符之处,那么该核查报告的真实性与科学性将面临质疑。此报告的撰写方是中晟环保科技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目前,环保部已经与中石化取得了联系并逐一核对情况。前述中石化集团办公厅负责人称,环保部已经介入调查,并与中石化和环保组织联系核对情况,但截止目前还没有相关结果反馈回来。
“乌龙”报告
面对环保组织“乌龙报告”的指控,中石化官方没有做出正面回答。绿家园等环保组织也表示,目前中石化方面没有跟他们取得联系,但他们希望能够与企业展开对话,对相关细节进行进一步的核对。
11月4日,中石化一位“相关负责人”表示:经再次核查,该44项与《报告》“略有出入”的记录,其中4项信息有误,存在的问题经当地主管部门核实确认,非中国石化问题;2项属于正常的污染防治及减排计划,不属于违规问题;其余38项已完成整改36项,另2项预计2010年底完成整改。
上述负责人同时指出:“NGO所称的24家子公司涉嫌环境违规的问题,我们也做了详细的内部排查。调查发现,公司并不存在这些问题。有些内容是NGO自己搞错了,有些子公司则是已整改过的,但NGO并不知道。”
对此,前述中石化办公厅负责人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说,该“相关负责人”的说法就是中石化方面的正式回应。“中石化作为一家负责任的大型国企,在事关国家、社会的大事上不会马虎。有问题我们就解决问题,如果没有问题当然也不会违心背负。这件事情已经对公司的声誉造成了很大伤害。”
对于中石化的这一说法,环保组织并不认同。绿家园总干事倪一璟提出疑问说:中石化说一些环保违规项目已经经过了整改,到底是如何整改的?有没有得到权威机构的确认?环保组织查询公开信息时确实发现存在违规问题,希望中石化公开更多的细节。
>马军则说,环保组织持一个开放的态度,愿意接受中石化的说法。如果确实是信息有误,环保组织将及时做出更正。
他还说:“我们自己有一个数据库,从2006年起就开始搜集企业的违规超标记录,数据信息从当时的2000多条增加到现在的7万条以上,我们是在对比中石化环评报告和数据库信息之后得出的结论。”
面对双方的各执一词,外界莫衷一是,相关情况只能等待环保部的核查结果作出了断。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中石化环保报告中存在的一些瑕疵不容回避。
例如,环保组织指控的中国石化广州分公司环评不实问题。2008 年初,中石化广州分公司因有污染物严重超标等原因,被评为‘红牌’,列入环保严管企业名单。《报告》307页指出:“截至报告完成时已经摘牌。”
在广东环保网查阅发现,在2010年4月19日广东省环保厅对2009年广东省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管理评价结果的公示中,“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为黄牌,且其前面无特殊标记和说明。
广东省环保厅环境监察局人士说:依照评价标准,绿牌为环保诚信企业、黄牌为环保警示企业、红牌为环保严管企业。如果黄牌、红牌加“*”标示则为经整改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2009年的环评公示,中石化广州分公司并未摘牌,环保工作依然有待加强。
依照公示结果,除了中石化广州分公司外,中石化在广东的另一家下属企业茂名分公司炼油分部同样位列“黄牌”,且整改状况为“未整改”。
追问监督机制
与外界所感受的剑拔弩张相反,环保组织并不愿意被理解为故意针对中石化。相反,环保组织从本次公示中看到了一些积极变化。
马军一再强调积极和正面的意义:“这一次公示,值得肯定的还是主流。报告长达300余页,对中石化以往违规问题披露较为详细,尤其突出的是公布了其下属各企业三年的排放数据。这相比以往其他企业异常简略的报告,是非常不容易的进步。”
从环评公示的目的来看,为的是接受公众的监督。从这个意义上说,报告本身或许并不是终极目的。环保组织希望的是,以环保核查为契机督促中石化及时纠正暴露出来的污染问题。
而外界关注的焦点是,中石化本次再融资是否能过关。
此前,有消息人士称,中石化已就此与环保部有过沟通并作了解释,再融资被搁浅的可能性不大。对此,前述中石化集团办公厅负责人表示做出如此判断还为时过早,需要等待环保部门的核查结果。
倪一璟表示:“上市融资作为一件公开事情,环保不能存在漏洞,中石化环保违规问题得到整改之前融资请求不应该轻易得到批准。至于中石化是不是会尝试其他渠道去融资,环保组织管不了也不会去干预。我们只是代表公众参与的力量,呼吁中石化采取更多负责任的行动。”
在现实情况下,以环保组织为代表的公众一方也只能停留在呼吁阶段。政府部门虽然对上市企业做出了环保核查的要求,但核查企业环保做到什么程度下可以过关、不过关时是否会阻碍融资进程,并没有明确的相关标准和法律依据,甚至存在着环保核查不达标但通过上市融资申请的先例。
马军说:“现在的环保核查制度缺乏硬约束,尤其存在在后督察环节缺失的难题。有企业在环保核查中暴露出了问题,环保部门也出具了整改意见。一旦上市融资完成,环保违规整改没整改就不知道。”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紫金矿业。2008年2月,紫金矿业环保核查申请没能通过,但其上市步伐并未停止。在作出“限期整改”承诺后,紫金矿业顺利拿到了上市环保审核批文并于当年4月登陆A股。
2010年5月,环保部对2007~2008年通过环保核查的上市公司进行核查发现,58家公司中11家存在严重环保问题尚未按期整改,其中就包括紫金矿业,此后紫金矿业依然没有采取切实整改措施。及至今年7月,隐患爆发酿成了严重的“7•3”环境污染事件。
马军说:“从核查到现在已经过去了快一年,我们很关注这些出现问题的企业现在是否已经作出整改、停止了对环境的危害。如果确实如中石化所言已经作出了36项整改,应该及时公布出相关信息接受公众和政府的监督。”
他还说:“企业公布详细环保核查报告,迈出了信息公开的第一步,我们要求企业对整改措施作出说明。政府公开信息、作出处罚,公众督促企业作出整改,目前看效果还是蛮好。我们希望中石化这次公布的详细核查报告也不会只是一份‘花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