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重庆等多地加油站柴油价格超高销售被查处

2010-11-26 02:00阅读:41

作者 : 千讯   来源 / 转载

字号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组成检查组,对四川、重庆、湖北、河南、江苏、江西、浙江、辽宁、山西等地加油站柴油价格执行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

经查实,四川省西昌市月苑加油站采取短缺数量、虚开发票等手段变相涨价,实际以每升9.00元价格对外销售0号柴油,比规定最高零售限价每升6.55元高出2.45元;

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打古镇加油站以每升8.00元价格对外销售0号柴油,比规定最高零售限价每升6.52元高出1.48元;

重庆市云阳县高阳老鹰岩加油站以每升8.00元价格对外销售0号柴油,比规定最高零售限价每升6.50元高出1.50元;

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华兴加油站分别以每升6.60元和6.98元的价格对外销售柴油0号,比规定最高零售限价每升6.45元高出0.15元和0.53元;

河南省郑州市大桥石化兴隆加油站以每升6.99元销售0号柴油,比规定最高零售限价每升6.46元高出0.53元;

江西省泰和县再生资源总公司长城加油站以每升7.50元销售0号柴油,比规定最高零售限价每升6.65元高出0.85元;

江苏省铜山县桃园加油中心以每升6.69元销售0号柴油,比规定最高零售限价每升6.39元高出0.30元;

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院桥供销社有限公司店头加油站以每升7.10元销售0号柴油,比规定最高零售限价每升6.40元高出0.70元;

辽宁省锦西炼化总厂加油站以每升7.10元销售-10号柴油,比规定最高零售限价每升6.82元高出0.28元;

山西省盂县特油公司加油站以每升7.70元销售-10号柴油,比规定最高零售限价每升6.88元高出0.82元。

对上述价格违法案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已要求当地价格主管部门责令上述加油站立即整改,停止超过政府最高限价销售柴油的行为,没收多收价款并处以相应罚款。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加油站存在超价销售、变相涨价,以及短缺数量、强制搭售等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反映情况、提供线索。价格主管部门将及时予以查处,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

广告、内容合作请点这里:
关于我们| 组织与团队| 产品与服务| 客户案例| 媒体合作| 寻求报道| 加入我们| 常见问题| 联系我们| About Us

全国统一热线:400-650-6508 / 400-118-6508 / 400-835-6608 / 010-58769018 / 010-58769098

可行性研究/商业计划书专线:400-650-6508    IPO咨询专线:400-118-6508    产业园区咨询专线:400-835-6608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5号世纪财富中心西座六层    邮编:100020

版权所有 千讯(北京)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12209号]

Copyright © 2002-2025 Qianinfo.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周日利律师    媒体合作:010-58769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