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联合国2010年第三次气候变化谈判在德国波恩举行,为年底在墨西哥坎昆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做准备。
据悉,发达国家在具体减排目标和《京都议定书》存续等核心问题上,仍然不愿承担应有的历史责任、法律责任,谈判前景并不乐观。这与中国积极推动全球减排和气候变化谈判,形成鲜明对比。
在未来减排承诺上,中国承诺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水平比2005年下降40%—45%。在发达国家工业化历史进程中,没有一个国家能够在15年内实现如此高强度的减排。
在自身减排方面,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的速度和水平,已居全球前列。1990年—2007年,全球单位产出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平均下降了15.4%,中国则下降了49.2%。另外,中国的新能源发展已取得了4个全球第一:太阳能热水器利用规模全球第一、水电装机全球第一、核电在建规模全球第一、风电装机增速全球第一。
在积极推动全球减排和气候变化谈判方面,目前中国已获得联合国签发的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减排量占全球的48.35%,居世界第一位,这些都为全球减排作出了可观贡献。
目前中国相关部门正在为全面遏制高耗能企业的发展作进一步的努力。截止7月14日,全国对高耗能企业实行优惠电价的22个省区市,已全部发文取消了地方实施的优惠电价措施,全国节能减排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8月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向社会公告了18个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并责令相关企业的落后产能在2010年9月底前关闭。根据工信部公布的名单,这18个工业行业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共涉及企业2087家。其中涉及企业数较多的行业有:水泥、造纸、印染、制革、焦炭、炼铁、铁合金等。
根据要求,在列入名单的2087家企业中,9月底前未按规定限期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将吊销排污许可证,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投资管理部门不予审批和核准新的投资项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予批准新增用地,相关管理部门不予办理生产许可,已颁发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要依法撤回。对未按规定淘汰落后产能、被地方政府责令关闭或撤销的企业如未限期办理工商注销登记或者依法吊销工商营业执照。必要时,政府相关部门可要求电力供应企业依法对落后产能企业停止供电。
上周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中国一季度单位GDP能耗同比上升3.2%后,二季度单位GDP能耗得到有效遏制,同比上升0.09%。
事实上,此次分摊到企业的18个行业的加总淘汰指标已经超越“十一五”的各项相关淘汰产能指标。工信部部长李毅中表示,落后产能物耗能耗高、环境污染重、安全无保障,是经济发展方式粗放的重要表现,是导致中国发展质量和效益不高、竞争力不强的重要因素之一。只有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才能改变高投入、高污染、高消耗、低产出的粗放型发展方式,才能为先进产能腾出市场容量,缓解产能过剩矛盾,促进产业健康发展,才能优化产业结构,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和国际竞争力,实现工业由大变强。
国际金融服务集团(UFS)董事局主席何世红表示,以低碳经济为代表的新经济发展模式已经日渐成为后危机时代全球经济复苏和可持续发展的引擎,对于目前正致力于结构调整的中国,大力构建低碳模式,发展低碳经济已经成为加快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促使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何世红认为,低炭经济是后危机时代的发展核心,如今已经开启了新一轮的产业革命的序幕,中国在低碳经济模式的构建上,应站在全球化的高度,抢占低碳经济制高点。同时,应对气候变化,推进低碳经济已经不是一个国家的事情和发达国家的交流和合作是必然的。其间,与全球低碳投资和低碳技术的领跑者欧洲的合作不可或缺。
何世红指出,新兴产业必将成为中国新一轮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而与新兴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的低碳产业,将成为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的主要方向。
“欧洲和中国战略合作与发展论坛”将于10月30-31日在北京举行,预计将有来自欧洲和中国的200多位金融界、能源界界、传媒界、文化旅游的大鳄精英在论坛上展开交流。
据了解,在2天会期里,欧中论坛将举办金融、能源、城市、文化与旅游、传媒等5个“新的全球合作模式峰会”,还将举办中国金融生态城市发展论坛、全国金融办发展论坛等2个论坛。此外,第5届中国金融市长年会也将同期举行。来自欧洲和中国能源界的官员和专家精英将在就低碳经济发展和低碳城市建设进行深入交流。
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日前发布报告称,国家能源局等相关部门正在编制“十二五”能源发展规划,“新兴能源产业发展规划”也即将公布。后者规划期为2011年—2020年,规划期内预计直接增加投资5万亿元,平均每年增加产值1.5万亿元,增加社会就业岗位1500万个。与此同时,国家发改委确定在“十二五”规划编制中,将新兴战略性产业作为一个重点,产业的发展方向、战略重点和重大举措也将随之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