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焦炭市场的指导意见

2009-07-26 10:30阅读:71

作者 : 千讯   来源 /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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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焦化行业协会根据当前焦炭、钢铁市场的变化情况,经研究提出2009年7月份有关焦炭市场的指导意见。

    有关焦炭市场的指导意见具体如下:继续实行限产。鉴于近期原料煤价格居高不下、钢铁企业焦炭库存有所上升、钢材价格波动起伏、焦化企业依然亏损的现状,为防止刺激煤炭继续无序涨价,焦化行业亏损加大,协会要求焦化企业继续严格执行50%的限产措施,稳定市场供应量,降低库存,减少亏损。

    加强质量管理。受当前煤源紧张、煤种短缺的影响,部分企业的焦炭质量出现波动。面对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协会要求各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安排生产,以优良的质量和优质的服务支持用户。

    稳定焦炭价格。面对当前煤价高、煤源紧、运力不足、焦化企业依旧亏损、钢铁行业整体扭亏为盈的局面,焦化企业理应提高焦炭价格、减少亏损。但为更好地支持钢铁行业的发展,把握市场,从长远出发,切实维护合法焦化企业、尤其是骨干焦化企业的合法权益,防止违规焦化企业死灰复燃,刺激煤炭继续无序涨价。协会建议在煤炭市场、钢铁市场未发生大的变化情况下,月初焦炭价格暂不调整,稳定市场,如月中煤价大幅提升或钢铁价格大幅上扬,协会将建议立即调整价格以适应市场,各企业也可根据各自用户的需求状况、质量要求、合作关系等因素与用户协商做小幅调整。

    请各企业依此指导意见与各用户沟通,安排生产、运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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