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我国部分石化钢铁商品加工出口权解禁
今年,部分轻工、石化、钢铁和有色金属等共79个商品被剔除出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我国不再禁止这些产品在中国加工后出口。商务部昨日表示,上述商品确不属高排放和高能耗,此解禁旨在保持外贸稳定发展。
昨日,商务部会同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公告,对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进行了调整。本次从禁止类目录中共剔除79个10位商品编码,主要包括部分植物和轻工产品、金属化合物、石化产品、钢铁及有色金属产品等。修订后的2009年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共包括1770个10位商品编码。
商务部解释道,本次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的调整,在继续严格禁止高排放、高能耗加工贸易的同时,将不属高排放和高能耗的产品从禁止类目录中剔除,对进一步增强企业信心、保持外贸稳定发展将发挥积极作用。
通过对比发现,《2009年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中修改的纺织部分,将非供零售用粗梳其他动物细毛纱线、非供零售用精梳山羊绒纱线、非供零售用精梳其他动物细毛纱线剔除出目录,仅保留涉及濒危动物的上述纱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