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严控钨锑稀土矿开采总量

2009-05-08 09:08阅读:56

作者 : 千讯   来源 /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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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护稀有资源,国土资源部开出了暂停钨矿锑矿稀土矿矿业权申请的“药方”,并对全国钨精矿开采总量进行了指标控制。

国土部日前下发通知指出,在综合研究资源储量、现有矿业权设置情况以及市场需求趋势等因素后,对2009年全国钨矿、锑矿、稀土矿开采总量指标予以明确。

具体包括,2009年全国钨精矿(三氧化钨含量65%)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为68555吨,其中主采指标60440吨,综合利用指标8115吨。锑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为90180吨,其中下达各省(区)锑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65180吨,另有综合利用2.5万吨暂不下达各省(区)。稀土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为82320吨(稀土氧化物REO),其中轻稀土指标72300吨,中重稀土指标10020吨。

与此同时,通知还要求全国暂停受理钨、锑和稀土矿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申请至2010年6月30日。

“钨矿、锑矿、稀土矿是我国重要的优势矿产资源,多年来储量、产量、出口量居世界前列,在国际市场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国土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对这些矿等实行总量控制管理,直接目的是防止过度开采、盲目竞争,促进对这些优势矿产资源的有效保护、科学合理利用。

同时,钨矿、锑矿、稀土矿等这些重要优势矿产,由于资源本身在储量、市场等方面的特殊性,直接影响世界矿产品市场供需关系。有计划的开采、实施总量控制,予以宏观调控,有利于维护该类矿产品全球市场稳定、均衡的供求关系,有利于促进该类矿产品全球可持续开发利用。

该负责人表示,基于2008年钨矿、稀土矿开采总量控制管理实施情况,并且预计2009年全球钨精矿消费需求仍呈小幅下降趋势,以及我国稀土开采和加工行业可能面临更大挑战,由此确定2009年钨矿、稀土矿开采总量指标。

“钨矿主采指标和稀土矿开采指标原则上不予增加,适当鼓励综合利用;对新增采矿权酌情增加开采指标,据实增加或减少开采指标。”该负责人表示,国土资源部将对各地钨、锑和稀土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执行情况季报进行严格审核,并将适时进行检查。

“如发现超控制指标开采、违规出让钨、锑和稀土矿探矿权、采矿权行为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的责任。”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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