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政府近日召开关于颁布《三亚市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闻发布会。笔者从会上获悉,三亚每年安排5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引导和支持旅游产业发展,推动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和深化改革。
依据《办法》,三亚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扶持符合三亚旅游发展规划的重点领域和海南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的旅游产业特色项目,具体包括:旅游吸引物创改建项目、全域化旅游新业态项目、多层次旅游住宿消费项目、特色化旅游商品开发项目、便利化旅游公共服务项目、国际化旅游人才发展项目。
根据千讯咨询发布的《旅游市场发展研究及投资前景报告》显示,该专项资金采取贷款贴息、一次性奖励和项目资助等方式。其中,获评A级旅游景区且获授牌的,A级旅游景区按照5A、4A、3A旅游景区分别奖励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对游客年接待量超过100万人次以上的A级旅游景区进行奖励,按10万元/10万人次标准进行核算,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获评五星级、四星级和三星级旅游饭店的一次性奖励分别为400万元、200万元和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