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旅游市场发展研究及投资前景报告显示,如携程网在某省饭店客房预订总量为100亿元,如果按15%的佣金比例来计算,也就是拿走目的地收入中的15亿元。假如携程网在某省饭店客房预订总量为100亿元,如果按15%的佣金比例来计算,也就是拿走目的地收入中的15亿元。问题来了,为什么某省不能支持建设一个自家的携程网,把这15亿收入留在本地,自家的酒店,自家的预订网,肉烂在锅里,哪怕不收佣金也行啊!
在很久很久以前,旅游电商平台飞猪那时候的名字还叫“淘宝旅行”,它的运营模式很符合刚刚开始“触网”的目的地业者对于旅游电子商务的理解,就是在网上开个“店”,销售客房、景区门票、旅游线路等旅游产品,如同淘宝电商一样,有店铺,有商品。当时和淘宝旅行的伙计们沟通,能不能把平台上所有目的地山东的产品聚合在一起,形成山东旅游产品专区,由当时的省旅游局合作进行营销。当时淘宝旅行的伙计面露难色,平台上的旅游产品分散在各个店铺,只能按照“关键词”来聚合,平台没有目的地概念,并且涉及到山东旅游的关键词太多了,只能把山东企业开设的店铺而且还要指定店铺中的山东目的地产品聚合起来,形成专栏专区。那又进一步商讨:旅游局能不能在平台上开设运营账号,维护专区,比如把重点推广的旅游产品置顶。对方直接斩钉截铁的回答:不行!因为淘宝旅行沿用淘宝网大平台规则,政府机构不能在平台上开店,不具备参与身份角色,进而不能有相对应的营销行为以及其他行为。
当然,现在飞猪平台上目的地特征已非常显著,只是目的地旅游管理机构还是不能“掺和”进去。这也可能是一个原因,一边厢携程、同程、马蜂窝等和各地文化和旅游机构噼里啪啦盖章子签协议;另一边厢飞猪在国内目的地营销中显得有点落寞,而所谓国外的战略伙伴外在形式上只是加了个营销视频。
许多体制内人士甚至包括专家都设想:让线下的旅游企业都在网上开一个店,形成大一统的旅游电商平台,而且最好在平台上开设一个“网上文化和旅游局”,来宣传、营销、监督、规范,我们也可以搞一个飞猪!对网络的理解停留在“挪窝”模式上,也就是把线下的“搬”到线上就成了。
旅游者可以和本地居民一样在景点和酒店叫外卖就餐,很方便的品尝当地的特色餐饮。一个外地旅游者可以非常方便地体验本地居民的生活方式,像本地居民一样得到各种便利服务。这样的场景是不是有点像喊得震天响的“全域旅游”?口号多,理论多的“全域旅游”应该多出现这样的实际场景。
具有本地生活和异地生活的叠加优势的平台比如美团,好像对这个宝贝还没有找到感觉。在文化和旅游融合的背景下,业内的同行应该打破固化的思维方式,来思考文化旅游行业的新模式、新趋势、新动态。比如为什么我们不搞一个美团?
搞一个美团是借鉴学习包括美团在内的旅游网络平台新模式新思路,来指导线下的实际工作,而不是一股脑的照搬挪窝。原来旅游是单个大场子的时候,出主意、想办法的伙计们就多,包括养过猪的、吃过猪肉的还有看过猪跑的。现在文化和旅游融合以后,想想将来,还真有点眩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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