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旅游市场发展研究及投资前景报告》显示,2017年至2018年春季,广东省旅游加大力度,全面整治旅游市场秩序、净化旅游消费环境、维护游客合法权益,持续开展了“春季行动”、“暑期整顿”和“秋冬会战”及“利剑行动”,紧盯“不合理低价”、“港澳游强制购物”等行业顽疾,并针对“微信群参团、假冒旅行社”等固疾,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的总方针,实现了对全省21地市的旅游市场整治专项督查的“全覆盖”;并在持续开展市场秩序综合整治的同时,积极引导和推动旅游重点地区加快建设“1+3+N”综合监管体制机制,全省的旅游质监工作卓有成效。
又到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日,今天我们来为您解读旅游交易中那些隐形的“陷阱”,希望能帮助遇到类似情况的消费者理性维权,争取到正当的旅游权益。
质监成效
旅游新时代,老质监遇上新问题
2017年,广东省共接到旅游投诉6269宗,正式受理4908宗,法定期内结案率100%。全年、全省各级旅游质监执法人员开展旅游市场检查达3792次,其中与公安、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731次,即平均每天10宗检查以上。全省共出动检查人员16933人次,检查涉旅企业10177家/次,其中检查旅行社4480家/次,检查旅游购物店631家次,检查团队导游2044人次。
2018年春节黄金周7天期间,全省开展旅游市场检查313次,出动检查人员827人次,检查涉旅企业506家,检查团队导游146人次,平均每天检查44宗以上。
广东省旅游质监所针对集中问题,增强监管能力,完善现代旅游市场监管体系,实施“鹰眼计划”,锁定突出问题,组织开展更为精准的市场整治“利剑行动”,力求实现精准监管,并发布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黑名单)、依托全国旅游服务监管平台实施智能监管等,加大力度打击非法组织港澳游的“黑社”“黑导”“黑车”,打击非法旅游购物店的欺骗、诱导、强迫购物行为;清理和整治旅行社低价信息招徕、误导消费者等违法违规行为;清理“不合理低价游”线路产品;整治旅行社分支机构违规经营行为及不规范旅游合同;推动各地建设完善“1+3”旅游市场综合管理体制,倡导诚信经营和培育文明旅游。
通过一年来的努力,“不合理低价游”等市场顽疾得到明显遏制,旅游线路产品价格回归理性,纯玩品质线路不断增多,诚信经营的市场导向得到强化,旅游市场秩序整治从“治标”向“治本”转变,为发展优质旅游保驾护航,不断提升广东游客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现象剖析
报名参团时找准正规旅行社,警惕假冒旅行社
从白云国际机场乘坐地铁,车厢内便有多个派发“中国旅行社”旅游小广告的小伙,这种虚假小广告“遍地开花”;但更为严重的是,网络上、手机上层出不穷的假冒旅行社的网站,让消费者防不胜防。
2018年春节期间,广东省旅游质监所接到的56宗旅游投诉中便有14宗为假冒旅行社的案例,这些团伙通过网络、小广告等方式欺骗游客参加港澳游,并实施强制购物。记者了解到,春节前深圳市文体旅游局已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行动,在深圳边检口岸端掉一个开展非法港澳游的团伙。但这种团伙层出不穷,质监部门接下来仍将保持高压态势,配合全省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打击假冒团伙。
记者了解到,今年春节前,河北任先生通过百度搜索“港澳游”,搜到假冒深圳国旅网址,后用微信交付订金报名参加港澳游,行程日期:2月15日-2月19日,费用:4人共5520元,任先生反馈,旅途中,导游带游客去不属于行程内的购物店购物,珠宝店、化妆品店、钟表店;但未游玩景区:香港迪士尼、澳门地区景点、珠海地区景点;由于全团购物不“达标”,于2月17日被导游于珠海甩团。
2017年,广东省旅游局共接到12301及12345反馈的游客团队滞留事件9起,涉及团队滞留人数共计800余人,其中:广州3起,珠海5起,汕头1起。游客滞留原因包括交通堵塞和航班取消造成无法出行或返程等,多以参加买保险、保健品等名义赠送的低价港澳购物团,因购物不达标被甩团。接到投诉,省局质监所第一时间与游客滞留地旅游质监执法部门取得联系,指导和督促各地妥善做好游客的安置安抚工作,最终游客全部安全返回,未造成社会维稳和舆情事件。
参加“朋友圈”旅游团要警惕低价陷阱
近期,省旅游质监所针对粤东西北地区,非旅游企业和个人利用户外俱乐部、社区社团及网上平台、公众号、微信朋友圈等方式售卖旅游线路产品的严重现象,重点查处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旅游合同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涉嫌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游,旅游服务供应商不合格,旅游合同不规范,擅自变更旅游合同法定条款,导游变相诱导增加旅游购物点等。
据了解,目前这种通过微信、公众号招募户外游客的情况十分严重,而且存在取证难、执行难的问题,但督查组已与有关地市旅游局积极跟进调查,加强监控,核查旅行社资质,对违法违规经营的,坚决予以查处。
获得“旅游”大奖?警惕实为购物团
据了解,广东省旅游局近期接到的多宗投诉案例,主体并非旅行社,而大多数是抽奖或其他公益慈善活动赠送的港澳游线路。
如某慈善机构组织会员活动,有旅行社赞助港澳游,但参与者签的协议则是以香港某公司的名义,结果游客到了港澳遇到强制购物150万元,后来大家想退货却找不到负责人。面对该案例,律师分析:如慈善机构仅单纯地组织会员活动,未从中获利,选择的旅行社也具有合法资质,则慈善机构无需负赔偿责任;若慈善机构假借活动的名义,与旅行社、购物场所相互勾结,并从中获取旅行社、购物场所的好处,则慈善机构对于在港澳旅游期间被强制购物的部分,需要负赔偿责任。
作为消费者,面对“赠送的旅游产品”该注意什么问题呢?律师建议,签订合同时需注意旅行社是否具有旅游业务经营资质,选择正规的旅行社,注意合同条款或行程介绍中是否有购物、自费条款等。
在旅游平台预订产品时,注意是否可“退改”
目前通过网络平台预订酒店或景点门票、机票等引起纠纷较为常见,通常是消费者因各种原因需要取消订单要求退款时,商家均以“在购买须知已说明不可取消和更改条款”为由予以拒绝,或在取消订单时收取高额手续费。
春节前,王先生通过在线旅游平台上某旅行社旗舰店预订入住三亚某度假酒店,2月16日-2月17日费用共1552元。王先生表示其2月16日下单时网页上显示包含早餐,下单后却不含早餐,且酒店距离海棠湾有20公里,故联系旅行社要求退单,但旅行社态度很差,且表示退款要扣除50%的手续费共776元,其觉得旅行社涉嫌敲诈,订单不可取消的规定属于霸王条款。
质监人员调查中发现,多数电商平台上均对“退改”等有非常明确规定,因此建议消费者,在预订相关旅游产品时应当加倍关注“购买须知”或“退订政策”,如不能接受,可选择其他可以退改的产品,同时也要注意退改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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