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据悉,海南省旅游委和省财政厅联合发布《海南省入境旅游市场开拓扶持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开展境外促销、接待入境游客的旅行社、会展公司、旅游饭店等及有关旅游行业协会进行奖励,一年内接待入境游客数在1.3万人以上的酒店最高可获25万元奖励,旅行社接待入境游客最高一次可获50万元奖励。
《办法》显示,对开发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市场的旅行社,连续6个月每月输入客源地籍200名以上游客,且团队行程中包括4晚以上酒店住宿的,奖励50万元;对开发俄语区市场的旅行社,连续6个月每月输入客源地籍1000名以上游客,且团队行程中包括4晚以上酒店住宿的,奖励30万元(奖励周期不重复计算)。同时,旅行社入境游客接待奖励将按照澳新市场、俄语区市场、日本市场等区域划分,根据接待入境游客人数进行排名、表彰和奖励,全年接待客源地籍游客人数达3000人以上的前三名旅行社,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
除此之外,《办法》还公布酒店入境游客接待奖励措施。其中,三亚市一年内接待入境游客数在1.3万人以上和8000人以上的酒店分别奖励25万元和20万元。海口市一年内接待入境游客数在1万人以上的酒店和5000人以上的酒店分别奖励25万元和20万元。其他市县一年内接待入境游客数在7000人以上、3000人以上和2500人以上的酒店,分别奖励25万元、20万元和15万元。据悉,《办法》自2016年发布以来不仅鼓励旅游企业积极开拓入境客源市场,还使入境游势头得以迅速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