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北京市旅游委、市发展改革委在全域旅游创建示范区——昌平联合召开会议,贯彻落实市旅游、发改、规划国土、财政、园林五部门《关于加快北京市市级旅游休闲步道建设工作的意见》,部署推进全市旅游休闲步道建设工作。市旅游委主任宋宇,昌平区副区长李志杰,市旅游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委及市园林绿化局主管处室负责同志,东城、西城、朝阳、丰台以外的12区旅游委、发展改革委主管领导及负责人,以及新闻媒体记者等近百人参加会议。
会上,市旅游委产业处对市属五部门《关于加快北京市市级旅游休闲步道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北京市市级旅游休闲步道规划》进行了解读;《北京旅游休闲步道标准体系》编制单位北京市工程咨询公司详细介绍了标准体系有关内容;顺义区、门头沟区、昌平区旅游委先后做了交流发言;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处就整体推进市级旅游休闲步道建设工作提出了明确意见;昌平区副区长李志杰介绍了昌平旅游发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思路;市旅游委主任宋宇深刻阐述了构建全市旅游休闲步道体系的重要意义,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旅游休闲步道是以自然生态环境为背景,以浅山区、滨水区为主,以户外休闲与旅游体验为目的,围绕大型景区、河流水系、民俗村落、人文自然景观进行规划建设的步行道路。建设旅游休闲步道是首都功能疏解的需要,是北京旅游发展的需要,是旅游消费升级的需要,是京郊农民就业增收的需要。加快构建全市旅游休闲步道体系,对提升户外公共休闲空间比重,引导市民和外来游客向郊区分流,降低周末和节假日期间北京主城区的旅游人口密度,整合京郊人文自然民俗旅游资源,促进全域旅游发展,扩大旅游消费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千讯咨询发布的《旅游行业发展趋势分析预测报告》显示,为了整体谋划推进全市旅游休闲步道建设,去年以来,市旅游委按照“规划引领、意见指导、标准规范、渐次推进”的工作思路,在先后完成《北京市市级旅游休闲步道规划》及《北京市旅游休闲步道道路设计规范》、《北京市旅游休闲步道服务设施设置规范》、《北京市旅游休闲步道标识系统设计规范》和《北京市市级旅游休闲步道投资限额标准》等4个标准规范的基础上,与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委、市财政局、市园林绿化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北京市市级旅游休闲步道建设工作的意见》,为系统推进全市旅游休闲步道建设提供了基本依据和有力指导。
目前,在市旅游委、市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的支持推动下,各远郊区已陆续完成本区域内的旅游步道规划,通州、大兴、石景山、顺义、门头沟、昌平、房山、平谷、怀柔、延庆、密云等11区,已建设完成市级旅游休闲步道累计近600公里,加上各区自行建设的700余公里区级旅游步道,目前全市旅游休闲步道总里程已超出1300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