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旅游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即将颁布,《条例》明确了民宿的概念,对民宿经营者提出相应的要求,鼓励民宿经营者为旅游者购买保险,同时符合民宿经营条件的,也可以办理工商登记。《条例》明确了民宿的概念,民宿是指城乡居民利用自有住宅,结合本地人文环境、自然景观、生态资源以及生产、生活方式,为旅游者提供休闲旅游餐饮(休闲旅游服市场发展研究及投资前景报告)、住宿服务的经营活动。
《条例》指出,城乡居民可以利用城区传统院落、农村合法宅基地上的房屋等自有住宅或者其他条件,依法开展民宿经营。 从事民宿经营应当符合保证房屋结构坚固、安全;具有符合要求的消防安全设备和应急逃生措施;具有与经营内容相适应的卫生制度、卫生措施和卫生设备等条件。 民宿经营的具体标准由市旅游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与本条例同时施行。符合民宿经营条件的,可以办理工商登记。《条例》规定,民宿经营者应当查验旅游者身份证件,并按照规定进行登记;保护旅游者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明码实价,公平交易。同时, 鼓励民宿经营者通过购买保险等方式为旅游者提供安全保障。
除了对民宿经营者有一定的要求,《条例》还表示,旅游、工商、公安、消防、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管、环境保护等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根据简化程序、便民利民、确保安全的原则,加强对民宿日常经营活动的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目前,北京的民宿数量很难统计,原因在于大多数民宿没有进行申报注册,属于无照经营。此次《条例》的颁布,弥补了监管政策的空白,为民宿市场的发展打了一剂“强心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