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威海启动《山东省旅游条例》宣传月活动,新条例从10月起实施,对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指导价的景区调价做出限制,同一门票价格上调间隔不得低于三年,上调幅度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限额。
修订后的旅游条例明确规定,旅游经营者有权拒绝没有合法依据的行政检查、收费、处罚、强制措施、集资、摊派、无偿服务以及考核、评比、达标等。
条例还规定在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方面,游客有自主选择是否购买经营者推荐的旅游商品的权利,可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合同外的服务;严禁导游人员和司机在诸如旅游商店、特色产品生产企业等收取回扣的行为,并规定了相应罚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