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旅行社应对全球金融危机造成的经营困难,实行“暖冬计划”,昨天市旅游局向全市旅行社发出有关暂退部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通知。据统计,我市有148家旅行社预计可以获退900余万元的旅游质量保证金。
根据通知内容,从2009年1月5日起,我市各旅行社将获退50%~70%的质量保证金。据了解,此次获暂退质量保证金的旅行社仅限于我市所有全额交纳质量保证金,并且已经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
据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介绍,办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退还时间为2009年1月5日至1月16日,过期不再办理。暂退给旅行社的保证金周转使用期限暂定为二年,即至2010年12月31日。
市旅游行业协会会长陈伟说,政府在关键时刻出台了利好消息,增强了他们的经营信心,相信大多数旅行社能经受住“寒冬”考验,顺利渡过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