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食品厂小麦粉不合格 并启动召回程序

2019-02-26 09:29阅读:196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字号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6号)指出,由成都市升星食品厂生产的1批次自发小麦粉不合格。事发后,成都市新都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该企业立即暂停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并启动召回程序。

根据千讯咨询发布的《食品市场发展研究及投资前景报告》显示,》显示,2018年10月22日,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执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在贵州乐福商业有限公司抽取了1批次标称由成都市升星食品厂生产的自发小麦粉(规格型号:1.25 千克/袋;生产日期:2018-10-04)。经检验“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项目不合格。

成都市新都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都市新都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11月20日对成都市升星食品厂实施现场检查,已查明该企业生产该批次不合格食品200袋,共计250公,货值820元;已销售200袋,共计250公斤;无库存。

成都市新都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当即责令该企业立即暂停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且启动召回程序,并在做好本批次抽检产品核查处置的同时,加强监督检查,严防类似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销售。

广告、内容合作请点这里:
关于我们| 组织与团队| 产品与服务| 客户案例| 媒体合作| 寻求报道| 加入我们| 常见问题| 联系我们| About Us

全国统一热线:400-650-6508 / 400-118-6508 / 400-835-6608 / 010-58769018 / 010-58769098

可行性研究/商业计划书专线:400-650-6508    IPO咨询专线:400-118-6508    产业园区咨询专线:400-835-6608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5号世纪财富中心西座六层    邮编:100020

版权所有 千讯(北京)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12209号]

Copyright © 2002-2025 Qianinfo.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周日利律师    媒体合作:010-58769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