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市场监管部门实行“容缺受理” “筹建证明”和“先证后核”制度,这是日前天津市出台的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优化营商环境意见中的政策,该政策受到食品行业好评。
据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人介绍,根据天津市《关于营造企业家创业发展良好环境的规定》,管委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对企业涉及申请行政审批的七个主要方面深入进行了研究和改进,以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
据了解,这些新政策中,一是出台了《关于推行容缺承诺审批的试行办法》《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容缺承诺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对申请从事食品生产经营、药品生产经营、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和特种设备生产等事项,由市场监管部门实行“容缺受理”制度,按容缺受理目录执行。二是实行“筹建证明”制度,对新设立企业,涉及申请食品经营(餐饮)、保健食品生产等事项的,在取得营业执照的同时,可依企业申请颁发“筹建证明”,用于企业投产或生产经营前期准备。三是实行“先证后核”制度,已经取得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在变更、延续换证时,可以先予办理。四是简化审批程序和要件,简化外商投资企业境外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要件,调整外商投资企业国内再投资登记要件。支持跨国公司企业总部落户天津。此外,在优先审批程序、大力压缩审批时限、建立政策解读制度等方面也都制定了方便企业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