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显示,2017年2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同比上涨0.8%,环比下降0.2%。1-2月平均,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去年同期上涨1.7%。2月份,全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PPI)同比上涨7.8%,环比上涨0.6%。分析认为,2月份CPI环比略降,同比涨幅回落主要是受天气以及节日因素导致的食品(食品行业发展趋势分析预测报告)价格以及旅游价格回落所致。此外,翘尾因素影响较大也是重要因素。
2017年2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0.8%。其中,城市上涨0.9%,农村上涨0.6%;食品价格下降4.3%,非食品价格上涨2.2%;消费品价格下降0.1%,服务价格上涨2.4%。1-2月平均,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去年同期上涨1.7%。环比来看,2月份,CPI环比下降0.2%。其中,城市下降0.2%,农村下降0.1%;食品价格下降0.6%,非食品价格下降0.1%;消费品价格下降0.1%,服务价格下降0.3%。
国家统计局城市司高级统计师绳国庆解读数据时表示,2月份CPI下降0.2%,主要受两方面因素影响。一是食品价格出现明显回落。2月份全国平均气温较常年同期明显偏高,有利于鲜菜的生长,市场供应充足,鲜菜价格环比下降5.4%,影响CPI环比下降0.15个百分点;节后需求减弱,蛋、猪肉和禽肉价格环比分别下降6.2%、1.6%和0.7%。二是节后外出旅游人数减少,旅游相关服务价格出现回落。
2月份CPI明显回落主要是因为翘尾因素下降和春节错位,随着这两个因素影响的减弱,未来CPI会有所回升。食品价格对CPI月度波动的影响较大,非食品价格和核心CPI运行相对较稳。由于3-4月份翘尾因素仍在低位运行,预计后续两个月的CPI同比仍将维持在相对较低的水平。五六月份随着翘尾因素的走高,如果食品价格回升,CPI同比仍有走高可能。下半年随着翘尾及新涨价因素的回调又会重新回落。全年来看,在总需求并未大幅回暖、货币政策保持稳健中性的背景下,不存在明显的通胀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