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山西省国资改革的试点单位之一,汾酒集团改革的具体思路正在清晰。2月23日,山西省国资委官网披露,省国资委与汾酒集团负责人签订了2017年度及2017~2019三年任期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其中,目标提出2017年汾酒集团酒类业务的利润总额要达10.48亿元,同比增长25%;按酒类收入排名,汾酒行业地位不低于第七名。至2019年底,汾酒集团酒类营收目标为103.74亿元,酒类利润总额达16.38亿元。
按照上述目标推算,2016年汾酒集团酒类利润总额应在8.38亿元左右,而2019年达到16.38亿元的目标,则意味着3年中该集团酒类利润总额的增幅要达到95%,近乎于翻倍。国资改革研究专家祝波善认为,汾酒的改革意味着对企业经营管理手段和方式的改变。国资专家李锦则认为,汾酒集团改革的动作将促使外在市场动力与内在企业动力的结合,有助于酒企的市场化发展和营收提升。
汾酒集团是山西省属国有独资企业,目前业务以白酒(白酒行业发展趋势分析预测报告)生产销售为主,旗下知名白酒品牌包括汾酒、竹叶青和杏花村。在2月9日山西省副省长、省国资委党委书记王一新提出国企改革的核心在于“建立真正意义上的现代企业制度”后,2月13日王一新赴汾酒集团调研,2月23日,汾酒集团在山西太原签订了2017年度及2017~2019年任期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除了上述酒类营收、利润目标之外,任期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还提出,至2019年末,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目标为107.6%,在此期间还将积极推行员工持股改制试点,力推汾酒集团整体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