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盐业体制改革方案》自2017年1月1日推行至今,频频遭遇跨省经营盐企货物被地方盐务主管部门“查扣”,出现一方因“受地方保护主义限制”喊冤,一方则坚称“盐企不规范经营”的尴尬。针对盐改初期“乱象”,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11个部门于2月21日下午召开盐(盐行业发展趋势分析预测报告)改跨区经营政策电视电话会议。工信部消费品工业司司长高延敏在会上明确指出,盐改实施至今,部分地方确实存在阻碍限制跨区经营、政企分开进度缓慢等问题。会议亦为清理不符合改革精神的地方法规、开展落实盐改跨区经营政策专项行动等划定了明确时间表。
2017年1月1日,盐业体制改革正式进入落地实施阶段。“放开所有盐产品价格,取消食盐准运证,允许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进入流通销售领域及食盐批发企业可开展跨区域经营”等新政,为破除食盐专营制度带来新的转机。事实上,在上述方案出台前15年间,相关部委已相继推出六套改革方案,最终因种种原因未能落实。而就在该方案落地至今短短五十余天时间里,地方盐务主管部门与跨省经营盐企间的“罗生门”事件、前者滥用行政权力与后者不规范经营的争辩,亦在各地频频上演。
据不完全统计,盐改落地至今,已有河南省新野县盐务局“扣押”山东肥城精制盐厂生产的精制盐30吨;江苏省 连云港 市盐务局“先行登记保存”湖北广盐蓝天盐化公司生产的三晶牌食用盐19.2吨;贵州省遵义市、铜仁市盐务部门及盐业公司共计“扣押”重盐集团产品409.48吨等案例。
在此背景下,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11个部门,于2月21日下午召开盐改跨区经营政策电视电话会议。针对今年以来跨区经营食盐被扣押、没收的现象、争议中涉及较多的“食盐企业涉嫌以物流配送之名,行批发之实”的行为及政企不分家等问题,会议均做出部署并划定了时间表。值得注意的是,参会的还有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及食药监总局等多个部门,这或意味着,未来盐改过程中相应主管部委的职权划分和归属,已进入探讨和商榷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