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近日正式发布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规划明确了未来五年的多项改革任务,包括力争2018年底基本完成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以及推进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有偿退出试点等。规划提出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国农业(农业行业发展研究报告)现代化取得明显进展,国家粮食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农产品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农业国际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农民生活达到全面小康水平,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迈上新台阶。
据了解,“十二五”以来,农业现代化建设取得了巨大成绩。以土地制度、经营制度、产权制度、支持保护制度为重点的农村改革深入推进,家庭经营、合作经营、集体经营、企业经营共同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比重明显上升。“十三五”时期,农业现代化内外部环境更加错综复杂。在经济发展速度放缓、资源环境约束趋紧的背景下,农业发展方式粗放、农民持续增收难度加大的问题日益凸显。农产品价格提升空间较为有限,依靠转移就业促进农民收入增长的空间收窄,家庭经营收入和工资性收入增速放缓,加快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确保如期实现农村全面小康任务艰巨。规划提出,“十三五”时期,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仍处于补齐短板、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必须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遵循农业现代化发展规律,加快发展动力升级、发展方式转变、发展结构优化,推动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同步发展。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总经济师徐洪才认为,规划对于现代农业建设提出的意见非常精准。要发展农村,从政策上支持固然重要,也要鼓励城市反过来支持农业现代化的建设,无论是人才还是资金,都需要支持。“受过高等教育的年轻人出去就不愿意回农村,”徐洪才说,“这一现象归根结底还是农村没有自己的成体系的产业,无法保证年轻人有体面工作和合理收入,而农业现代化需要的人才恰恰就是这部分受过良好教育的年轻人。”规划针对未来五年,提出了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增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安全保障能力、深化农业农村改革、促进区域农业统筹发展、完善财政支农等多项具体改革措施。
值得一提的是,规划围绕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提出了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完善“三权”分置办法。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力争2018年底基本完成。在有条件的地方稳妥推进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有偿退出试点。事实上,有的地区现在已经在试点承包地有偿退出机制。此前在重庆梁平县采访发现,退出分为两类,一类为农民自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交还村社集体后,流转给大户统一经营。另一类是采用“折中”办法,农民不直接退地,但将土地剩余承包期限内的经营权“一次性”转让给农业大户。一些专家和基层工作人员认为,由于承包地退出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直接牵涉土地制度全局,对一些改革内容地方无权突破,需要完善顶层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