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试点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

2014-12-02 02:24阅读:49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字号

近期,河北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印发《河北省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工作方案》,对全省食品(食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工作作出统一部署。方案明确,河北省选取有一定工作基础和有代表性的石家庄市、张家口市、唐山市参加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工作,探索以创建为手段,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有效措施和工作机制,辐射带动全省各级各层面食品安全工作。

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开展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工作的通知,河北省被列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省份,自2014年9月至2015年12月组织有关设区市开展试点工作。

方案提出,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应达到食品安全状况良好,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位,群众认可、社会满意的创建目标。试点市的食品安全总体状况应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尤其是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蔬菜、干鲜果品、肉及肉制品、蛋、水产品、乳制品、保健食品等主要食品和专供婴幼儿及其他特定人群的主副食品安全状况要稳定在较高水平。

根据方案,2015年年底前,对通过省级综合评价验收的食品安全创建试点市,将以省政府食安委名义命名为“河北省食品安全创建先进市”。对获得命名的设区市,省政府给予300万-500万元以奖代补资金,专项用于检验检测设备标准化配备。

广告、内容合作请点这里:
关于我们| 组织与团队| 产品与服务| 客户案例| 媒体合作| 寻求报道| 加入我们| 常见问题| 联系我们| About Us

全国统一热线:400-650-6508 / 400-118-6508 / 400-835-6608 / 010-58769018 / 010-58769098

可行性研究/商业计划书专线:400-650-6508    IPO咨询专线:400-118-6508    产业园区咨询专线:400-835-6608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5号世纪财富中心西座六层    邮编:100020

版权所有 千讯(北京)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12209号]

Copyright © 2002-2025 Qianinfo.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周日利律师    媒体合作:010-58769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