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食品(食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吉林省食品流通环节食品送货车监督管理制度》,并广泛征求意见,有望今年年底前全面实施。《制度》要求全省食品送货车实行统一备案、统一编号、统一标识,将食品流动配送商姓名、车牌号以及配送食品的种类、名称等,及时向社会公示。针对乳制品、冷鲜肉等特殊种类食品,配备冷藏、冷冻或恒温设备,保证食品在运输途中不会腐败变质。同时,将车辆管理与食品药品电子追溯系统结合起来,在食品运货车上配备电子追溯系统移动终端,实现票据打印、库存统计、近有效期预警、GPS定位等实用功能,实现经营信息动态管理。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强调,推广食品运货车监督管理工作,目的就是要切断不合格食品的流通渠道,特别是斩断假冒伪劣食品流向农村市场的“黑色链条”,保障公众饮食安全。为此,要明确责任,企业是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地方政府要积极扶持,监管部门要依法依规加强监管;要紧贴实际,充分考虑食品批发企业发展、从业人员生存需求和消费者生活需要,不能贪大求全,软硬件要实用、简便、节约,运送的食品必须实现“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询,责任可追究”;要强化培训,有针对性地对食品经销商和运货车经营者进行专题业务培训,确保熟练掌握车载设备和追溯系统的操作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