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食药监局公布了新制定的《北京市庙会、游园会、展销会等活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下简称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规定,庙会、游园会、展销会禁止从事产生油烟、油污、异味等污染环境和违反民族政策或动物保护政策的食品(食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营项目。
办法中规定,主办者应对从事现场制售的摊位数量要严格限制和审查,禁止从事产生油烟、油污、异味等污染环境和违反民族政策或动物保护政策的食品经营项目。这意味着炭烤羊肉串、烤鱿鱼、油炸臭豆腐这些“浓烟滚滚”的项目都有可能在禁止之列。
此外,现场制售凉菜、裱花蛋糕也在禁止之列。办法规定现场从业人员应当持有效健康证明,按规定佩戴工作证。制作、销售食品时应当保持双手洁净卫生,不佩戴首饰。禁止现场制售凉菜、裱花蛋糕、生食水产品。
与此同时,办法还对庙会、游园会、展销会中食品经营摊位环境进行了严格规定,要求与垃圾站、开放式厕所等污染源直线距离不小于25米。要求从事食品经营的摊位应集中区域设置,与其他商品经营区域分区设置,现场制售的摊位与零售食品的摊位分区设置。食品摊棚面积大小应与经营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摊棚面积应不小于6平方米。现场制售的摊棚内应分设食品加工制作区、销售区、存储区和清洗辅助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