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去年以来,山东省财政以食品(食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为契机,累计投入资金15955万元,用于提升全省食品安全检验能力,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2013年确定实施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后,山东迅即制定了省级食品检验能力建设规划,计划设备总投资1亿元,2014-2016年分年度完成。一方面,报请省政府同意,将省质检院的食品检验实验室暂时划归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无偿使用,妥善解决后者没有专用实验室、无法开展工作等问题;另一方面,整合中央财政、国家发改委、省本级投入和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行政事业性收费,合计9055万元,专项用于省级购买食品检验设备、改造食品检验实验室。仅2014年,省级就筹集7585万元,为提前完成省级食品检验能力规划建设创造了有利条件。
山东省财政厅的相关负责人称,各级工商、质监相关职能划转到位是迅速提升山东省食品检验能力的重要环节。在分配省级相关资金时,重点向改革进度快、提升能力快的市倾斜。2013年,统筹中央专项补助资金1600万元,对青岛、淄博、枣庄、东营、潍坊、济宁、临沂、滨州等8个市进行了补助;2014年,又从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中安排资金,对具备食品检验资质的淄博、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补助600万元;对具备部分资质并承担食品抽验任务的济南、潍坊、菏泽市补助500万元;对已确定安排具体资质认证时间,今年完成扩项的枣庄、东营、日照、临沂、德州、聊城、滨州等市补助400万元;对实验楼建设未完成或场所未确定的烟台、济宁、莱芜以及未划转建立食品检验机构的青岛、威海等市不予补助。通过奖先促后,努力调动各市加快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