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获悉,在今年第一阶段食品和食品添加剂抽检中,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所属西安、吉林、山东三家公司生产的多款食品被抽检不合格。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是以生猪屠宰、冷却肉(冷却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低温肉制品、调理食品加工为主的大型食品专营企业,创立于1986年,目前下辖26个分公司,2009年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在A股市场成功发行股票。2014年前6个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75亿元,同比下降15.44%;实现营业利润3491.64万元,同比增长10.41%。
公告显示,吉林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多种产品蛋白质含量不合格,其中鲜香肠(200g/袋,生产日期2014-5-8),蛋白质含量为8.5 g/100g,两个批次的啤酒伴侣(香肠,250g/袋)蛋白质含量分别为8.61 g/100g(生产日期2014-5-8)、8.3 g/100g(生产日期2014-5-25);西安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五香(香肠)(350g/袋,生产日期2014-5-18)蛋白质含量为8.08 g/100,另一款千禧火腿,(450g/袋,2014-5-18生产),蛋白质含量为10.4 g/100g;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八宝粽子(500g/袋,2014-5-4生产)糖精钠和甜蜜素含量不合格,分别为0.135g和0.064g。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对本次食品国家监督抽检中的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将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