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201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意见》,探索建立“谁生产谁负责、谁销售谁负责”的企业责任首负制和食品质量安全惩罚性赔偿机制,将全面建立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信用档案,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红黑名单”制度,保障民众“舌尖上的安全”。
意见称,甘肃将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治理,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畜禽屠宰和肉制品、食用油、清真食品(中国清真食品行业发展研究报告)及食品相关产品、农村食品、儿童食品、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等进行专项整治。
同时,还将开展网络食品交易专项整治,严厉查处通过互联网销售未经检验进口食品、过期食品、“三无”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规范网络食品经营者及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服务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网络食品交易监管制度。以粮食、食糖、食用油、肉类等为重点,依法严厉打击走私和逃避监管等违法犯罪行为。
意见称,甘肃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进社会共治。首先,要探索建立企业责任首负制和惩罚性赔偿机制。严格落实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在婴幼儿配方乳粉、白酒生产企业试点开展“质量安全授权人”制度,通过企业授权质量安全负责人,对原料入厂把关、生产过程控制和出厂产品检验质量安全负责。
推动重点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和食品品牌建设。大力扶持农业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推进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禽规模养殖、水产健康养殖等创建活动。推动肉、菜、蛋、奶、粮等基本消费食品规模化、集约化生产基地建设。加强食品品牌建设,保护和传承食品行业老字号,发挥其质量管理示范带动作用,用品牌保证人民群众对食品质量安全的信心。
研究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研究出台关于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确定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试点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防范和管理,建立政府、保险机构、企业和消费者多方互动共赢的激励约束机制。
加强食品安全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全面建立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信用档案,完善诚信信息共享机制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红黑名单”制度,促进企业诚信自律经营。
该意见还称,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各地要积极制定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奖励制度,设立食品安全举报奖励专项资金。充分发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农牧部门“12316”投诉举报电话作用,落实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
同时,意见还称,要妥善应对处置突发事件。严格落实《甘肃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和完善多部门共同参与的突发事件应对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应急专家组和应急专业队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食品安全事故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和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