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草案专门新增一条,为婴幼儿配方食品监管开出“药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张勇作了关于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的说明。
国家食药监管总局局长张勇代表国务院作草案说明时表示,我国将设立最严格的全过程监管法律制度。本次修法,明确了国家对婴幼儿配方食品实行严格监管的原则,并且规定不得以委托、贴牌、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
草案规定,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应实施从原料进厂到成品出厂的全过程质量控制,对出厂的婴幼儿配方食品实施逐批检验。生产婴幼儿配方食品使用的生鲜乳、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去年底,国家食药监管总局曾发布《关于禁止以委托、贴牌、分装等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公告》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合同或约定,委托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为其加工、制作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得采购或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直接进行装罐、装袋、装盒,或者改变包装、标签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
国家食药监管总局一名官员表示,本次食品安全法修订专门针对婴幼儿配方食品出台新规,今后将按照药品的管理办法严格监管婴幼儿奶粉质量。
会上提出,要监督企业落实原料收购质量把关、婴幼儿奶粉出厂全项目批批检验,建立婴幼儿奶粉的配方和标签备案制度,严格责任追究,严惩重处违法违规行为。
为治理婴幼儿乳粉行业贴牌、分装等生产方式出现的问题,国家食药监管总局介绍,从去年起,组织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重新审查和再审核工作,目前82家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获得重新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