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莲花味精公司因连续两年虚增利润,总额达4.944亿元,受到了证监会处罚。
莲花味精(中国味精行业发展研究报告)上周五晚间公告,公司近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存在的违法事实包括:自2006年至2009年连续4年均发生信息披露违法等事项。证监会决定对莲花味精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的罚款,公司董事长等相关人员一并罚款。
值得关注的是,《行政处罚决定书》称,莲花味精2007年、2008年连续两年将未到位的政府补助1.944亿元、3亿元入账,2007年虚增利润1.944亿,2008年虚增利润3亿元。统计显示,两次虚增利润达4.944亿元,这也使得公司两年利润均扭亏转盈,否则,公司将因为连续两年亏损被退市特别处理,戴上ST的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