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甘肃省食药监局下发《通知》,要求各级食药监部门对辖区所有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单位进行食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定。
同时,全面推行食品(食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安全状况“外置化”管理工作,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将食品安全状况公示牌悬挂或摆放在单位门口、大厅等显著位置“阳光公示”,提醒消费者。
《通知》要求,各级食药监部门全面推行食品安全状况“外置化”管理工作,将食品生产流通环节信用等级评定结果A、B、C、D或餐饮环节量化分级动态评定结果A、B、C转换为相对应的好、较好、一般、较差或好、较好、一般,分别进行食品安全状况公示,公示牌用不同颜色区分,方便消费者辨别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