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业内称为“史上最严厉”的进口奶粉新规将陆续开始实施。国家质检总局在《质检总局关于加强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的公告》中明确规定,自2014年4月1日起,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中文标签必须在入境前已直接印制在最小包装上,不得在境内加贴。产品包装上无中文标签或者中文标签不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一律按不合格产品做退货或销毁处理。
乳制品业内人士表示,新规实施后,包括进口奶粉(中国奶粉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生产企业及产地不明确、产品配方不清楚、中文标签翻译不准确、标签遮挡重要信息等问题,都将得到解决。
《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今起实施。办法明确,认证机构不得对有机配料含量低于95%的加工产品进行有机认证,违规将处3万元以下罚款。办法指出,未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或获证产品在认证证书标明的生产、加工场所外进行了再次加工、分装、分割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产品、产品最小销售包装及其标签上标注含有“有机”“ORGANIC”等字样且可能误导公众认为该产品为有机产品的文字表述和图案。违反该条规定,处3万元以下罚款。
获证产品的认证委托人提供虚假信息、违规使用禁用物质、超范围使用有机认证标志,或者出现产品质量安全重大事故的,办法规定认证机构5年内不得受理该企业及其生产基地、加工场所的有机产品认证委托。此外,对于伪造、变造、冒用、非法买卖、转让、涂改认证证书的,地方认证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3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