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日前,该局在全省范围内选取14个食品生产集中区域为治理提升重点,全力规范食品集中生产加工区域生产加工秩序。
从今年一季度起,省食药监局将每个季度对集中生产加工区域的食品(食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质量实施跟踪抽检,凡在省级监督抽检中连续两次出现产品质量安全指标不合格的企业,一律吊销生产许可证。在省级监督抽检中区域产品质量合格率排名连续两次居于后两位的,对该区域所在地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全省进行通报批评。
省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6月底前,由集中生产加工区域所在地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组织,依据生产许可条件的要求和《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对辖区内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开展全面清查并建立档案。不符合生产许可条件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整顿。达不到《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要求的企业,一律责令不得生产。
在治理提升活动期间,对集中生产加工区域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申请按规定严格审查,达不到条件,一律不予许可。新上企业未经当地县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出具同意意见,不予审批。集中生产加工区域内的换(发)证食品生产企业,须通过抽查后方可予以通过,坚决遏制集中生产加工区域无序竞争的问题。
治理提升活动中,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将在不放松安全监管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为食品企业提供优质服务,扶持企业做大做强。监管部门将以名优企业为核心,积极培育当地食品高端品牌,提升区域特色食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省食药监局将选择兴隆、藁城为培育重点,指导其按照标准开展治理提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