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海南椰岛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木薯燃料乙醇项目核准的批复》,海南椰岛将力争2014年项目开工建设。
批复文件显示,木薯燃料乙醇(乙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总投资为43018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21509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50%。该项目由海南椰岛和中国石化合资建设,其中海南椰岛占注册总资本的70%。
早在2008年7月,海南椰岛披露的《关于实施“10万吨燃料乙醇项目”的决议》中曾介绍,未来乙醇项目的销售将通过中石化的渠道,木薯乙醇生产线16个月可以建成,计划投资3-4亿元,共20万吨产能,一期10万吨。
市场人士指出,海南椰岛木薯乙醇项目具备多项优势,一是原料非粮;二是国家补贴高;三是乙醇产量大,而且由于设在港口位置且紧贴中石化基地,节省高额物流费用,直接管道发到中石化存储罐;四是能源节约,通过与中石化合作,大量的蒸汽能源由中石化供应,无需建设锅炉房,节省大量固定资产投资;五是原材料木薯供给地近,来自东南亚的原料享受税收减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