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食药监局、工商总局等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母乳代用品宣传和销售行为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提出婴儿配方食品(中国食品行业发展研究报告)不得打“母乳”擦边球,甚至不得印有婴儿图片。
《通知》要求严格婴儿配方食品质量安全和标签监管,婴儿配方食品标签标识上,应用醒目的文字标注说明母乳喂养优越性的宣传标语,不得印有婴儿图片,不得使用“人乳化”、“母乳化”或类似名词;严禁医疗机构及其人员宣传和销售母乳代用品;规范母乳代用品广告宣传,加大对发布虚假违法母乳代用品广告特别是虚假违法婴儿配方食品广告的打击力度,查处含有明示或暗示替代母乳、使用哺乳妇女和婴儿的形象等违法内容的婴儿配方食品广告。
《通知》对乳企有何影响?一大型外资品牌相关人士表示,婴幼儿配方奶粉市场极其敏感,大多数品牌都是遵纪守法的。不过,比起《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及国内的《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来说,《通知》的要求更加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