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消息,《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10月1日起施行。新食品原料的定义为:在中国无传统食用习惯的动物、植物和微生物;从动物、植物和微生物中分离的成分;原有结构发生改变的食品成分以及其他新研制的食品原料。
《办法》中说明,新食品原料应当具有食品原料的特性,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且无毒、无害,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慢性或者其他潜在性危害。同时明确,新食品原料不包括转基因食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新品种,上述物品的管理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办法》规定,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新食品原料许可的,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新食品原料许可。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新食品原料安全性评估材料的审查和许可工作,不再承担食品安全的具体监管任务等。
在业内看来,随着这一新规的出台,食品原料安全的审查管理将进一步收紧,有效改善国内近年来食品安全形势不容乐观的情况。《办法》实施后,原《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将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