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商局起草的食品安全条例将于4月1日实施

2013-02-28 02:51阅读:55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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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由北京市工商局起草的《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等共5个配套文件,目前正通过其官网向公众征求意见。在无店铺经营项目的核定中明确规定“不得卖散装食品”,而乳制品也未在经营项目中出现,意味着今后北京地区网店将被禁止销售奶粉。

对于《条例》新规,食品(食品行业发展研究报告)质量要求严格,尤其是散食中的生鲜食品,但目前电商在配送等各个环节还有诸多问题。工商部门的及时介入,能很好地保证电商销售的食品质量。按照规定,凡是在北京市流通环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都要先取得食品流通许可,《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为3年。而经营项目则按照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或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3种类别来核定,尤其是散装熟食,须特别申报经许可后方可经营。对网店、邮政、电视购物、自动售货机等无店铺经营,《条例》中明确规定不得卖散装食品。

虽然时下全国其他地区的电商未受影响,但这一《条例》有可能会在全国范围内普及和推广,现在电商处于大发展时代,经营的品类远远超过实体店,在食品销售方面,消费者的体验、电商的物流等是销售中较为重要的部分。由于在物流过程中,食品很容易被污染,因此需要完善的运输过程。采购、仓储以及配送三个环节都需要严格的监管和操作,因此,此次即将实施的《条例》新规值得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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