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医疗机构用药、用械管理较为薄弱的现状,河北省秦皇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四项措施,加强监管工作,有效规范医疗机构用药用械行为,保证群众用药用械安全。
一是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针对不同层次医疗机构、不同情况和存在的不同问题,分别制定《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规范管理标准》、《各类诊所药品、医疗器械规范管理标准》;制定下发《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整治规范管理实施方案》,从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建设、采购、储存、使用管理和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医疗器械管理、非药品冒充药品的监督等8个方面,进行重点整治和规范。
二是结合“含麻黄碱特殊药品”、眼科用药品、医疗器械、非药品冒充药品、购销票据、急救药品和在用医疗器械设备、大输液、“小门诊大药房”等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对各类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并积极协调,与公安、卫生、邮政联合,强化对物流、邮递环节的检查,促进了专项整治工作的整体推进。
三是严格依法办案,案件办理成效显著。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坚持原则,严格调查取证、严格办案程序,做到“无情”办案,“有情”为民,特别是对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从严从重处罚。通过案件的查处,有力威慑了违法犯罪分子,确保了人民群众用药用械的安全。
四是强化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质量监管。督促各医疗机构建立和完善基本药物管理制度、管理档案,开展基本药物票据管理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法采购行为,强化对医疗机构基本药物的监督及评价性抽验,确保对基本药物试点单位的全覆盖抽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