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食品中非法添加行为进行严加管制

2011-04-22 08:22阅读:153

作者 : 千讯   来源 /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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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在食品生产经营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已成为影响中国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近期发生和查处的几起案件均与此有关。严打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并强调要“重典治乱”,加大惩处力度,让不法分子付出高昂代价。

国务院作出系列部署 “严”字当头

针对食品生产经营中滥用和非法使用添加物问题,全国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举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李克强表示,要以“坚决的态度、过硬的举措、更大的力度”,持续深入整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解决影响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

李克强强调,食品非法添加危害性大,一旦发生问题,社会影响面广,容易引起连锁反应,必须高度重视。要以《食品安全法》为准绳,重典治乱,加大惩处力度,切实改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要让不法分子付出高昂代价,真正起到震慑作用。

国务院办公厅部署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这份通知可谓“严”字当头,在各个环节作出细致规定。

严打非法添加行为

严禁在食品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任何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禁止在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收购、运输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行为。对因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而销售、使用含非法添加物食品的,责令停产、停业;对故意非法添加的,一律吊销相关证照,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相关物品,要求其对造成的危害进行赔偿;对上述行为,同时依法追究其他相关责任。

对生产贩卖非法添加物的地下工厂主和主要非法销售人员,以及集中使用非法添加物生产食品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一律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在法定幅度内从重从快惩处。要制定依法严惩食品非法添加行为的具体办法。

严格监管食品添加剂

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从严惩处未经许可擅自生产的企业;严肃查处超范围、超限量等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从严审核、制定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国家标准,2011年年底前要制定并公布复配食品添加剂通用安全标准和食品添加剂标识标准。

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防止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原材料采购和生产配料的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并分别签订责任书;对第一责任人所在单位发生违法添加行为、直接责任人发现单位购入或使用非法添加物未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严格行政问责

对行政区域内较长时间或较大范围出现非法添加行为且未及时有效查处的,或者行政区域内大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出现违法添加行为的,要严肃追究当地政府及部门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监督检查中走过场、不按规定履职的公职人员,要从严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开除公职;涉嫌徇私舞弊、渎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多部门展开行动 密织监管网

在全面部署的同时,各职能部门亦已从不同重点展开专项行动。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前印发了《“瘦肉精”专项整治方案》。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等9部门于20日启动为期一年的“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

这次专项整治注重综合治理和全程监管,从“瘦肉精”源头、养殖、收购贩运、屠宰、加工、流通餐饮、进出口等7个环节,明确了重点任务和负责部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瘦肉精”和伪造检验检疫合格证书的违法犯罪行为,彻底铲除“瘦肉精”非法生产“黑窝点”,切断“瘦肉精”地下销售链条。同时采取更加有力、更具针对性的监管措施,严密防范“瘦肉精”进入食品产业链。

20日,卫生部等五部门发布“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的公告”,明确指出,三聚氰胺不是食品原料,也不是食品添加剂,禁止人为添加到食品中。对在食品中人为添加三聚氰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公告说,三聚氰胺作为化工原料,可用于塑料、涂料、粘合剂、食品包装材料的生产。资料表明,三聚氰胺可能从环境、食品包装材料等途径进入到食品中,其含量很低。为确保人体健康和食品安全,特制定中国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婴儿配方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1mg/kg,其他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2.5mg/kg,高于上述限量的食品一律不得销售。

2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1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实施方案,将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列为治理重点。

根据这一方案,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加强对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非食用物质的抽检和监测,严禁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无合法生产资质以及标签不规范的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严禁超剂量标准、超适用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并将严厉打击在食品调味料中添加罂粟壳、罂粟粉、工业石蜡等非食用物质。

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等餐饮服务单位是食品安全治理的重点场所,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经营过期及劣质食品、病死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将被严查。

推动诚信体系建设 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将建信用档案

业内人透露,近年来相继发生“毒奶粉”、“瘦肉精”、“地沟油”、“染色馒头”等恶性食品安全事件,这足以表明诚信的缺失、道德的滑坡已到了何等严重地步。

相关人员指出,这不仅是迄今中国政府最高领导人就恶性食品安全事件发出的点名最具体、指向最集中、措词最严厉的表态,也是对其产生根由剖析最深刻、思考最深远、忧虑最沉重的告诫。此番警世之语,不仅会让那些已被曝光者无地自容、未被揪出者如坐针毡,更会让整个社会从道德文化建设的高度,进行深刻的反思。

在“硬”措施加强食品行业整治监管之外,官方亦着力推动诚信体系建设。国办的通知中,就要求在食品行业开展“讲诚信、保质量、树新风”活动,引导企业树立安全发展、诚信经营的理念。2011年年底前,各监管部门按系统对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同时,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等行业组织要切实负起行业自律责任,积极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和内部监督,加强行业监督和培训,及时发现行业中存在的问题并报告监管部门,未能及时发现并报告的要通报批评。

此外,根据要求,地方各级政府还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切实落实对举报人的奖励,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人员举报。同时积极支持新闻媒体舆论监督,认真追查媒体披露的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公开查处的食品安全案件。各地要特别针对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进行集中宣教培训,开展案例警示教育,使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自觉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不难看出,官方在完善制度、加强监管的同时,还力求在全行业乃至全社会形成讲诚信、讲责任、讲良心的强大舆论氛围,更有力地遏止不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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