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再次发现4种违法保健食品,并已分别移送南昌市、鹰潭市、萍乡市工商部门处理。
这4种违法保健食品分别是:标示昌邑市强劲医药生物制品厂生产的同仁强劲胶囊(健刚牌强劲胶囊),标示北京红墙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红墙一号”保元丹软胶囊(红墙牌保元软胶囊),标示北京美诺食品厂生产、鹰潭健康大药房经销的Ss燃脂排油(美福乐减肥套盒),标示西安利马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勃大180(利马牌康旺胶囊)。它们违法原因是:有的含有表示功效的断言,未标明产品批准文号、忠告语、产品广告批准文号;有的篡改经审查批准的保健食品广告内容;有的以专家、消费者名义为广告功效作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