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法律援助团李静林律师前往山东青岛,并将于今日把针对“青岛圣元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圣元系列品牌奶粉导致婴幼儿结石事件的民事诉状递交至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这次诉讼涉及54名受害者,总诉讼金额超过800万元。
据李静林律师介绍,54名原告均系食用青岛圣元营养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含有三聚氰胺有毒物质的圣元牌奶粉的受害者。食用圣元牌奶粉的时间从五到十八个月不等,先后出现了三聚氰胺中毒导致的泌尿系统结石甚至积水等疾病的发生。其中肾积水的10人,双肾结石的14人,单肾结石的30人。
圣元曾排问题奶粉第三
李静林律师介绍说,2008年9月16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有22家企业所生产的奶粉被检测出含三聚氰胺。其中,圣元所送检的奶粉,有8个批次的圣元优聪,其三聚氰胺含量在22家企业之中排名第三。
2008年9月17日,圣元发表书面声明,声称由于个别地方的奶源出现问题,才导致其圣元优聪含三聚氰胺。圣元表示要“召回在内蒙古境内两家工厂和河北省境内一家工厂所生产的所有优聪奶粉”。 “对因使用圣元优聪产品引起泌尿系统疾患的宝宝家庭,圣元将承担全部损失并赔偿。” 在声明中,圣元声称“圣元优博未检测出三聚氰胺”。
2009年1月16日,李静林律师委托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分别对圣元营养食品有限公司于2008年5月和2008年7月生产的两个批次的优博较大婴儿配方奶粉进行检验,检验结果表明这两个批次的优博奶粉均含有三聚氰胺。
原告提出惩罚性赔偿
54名奶粉受害者认为,圣元营养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有三聚氰胺含量的奶粉,长时间在市场上销售流通,给他们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伤害,而且,所有这些“三聚氰胺”孩子的未来身体健康将需要家庭的长久关注、护理和担忧。所有这一切,都给受害家庭造成了巨大精神伤害。
原告还认为,圣元明知全国各地的消费者,不仅因食用圣元优聪奶粉而且由于食用圣元优博奶粉,出现类似泌尿系统疾病等问题,却故意隐瞒事实、推诿责任,长期宣传圣元优博不含三聚氰胺,至今误导消费者,其行为性质恶劣。李静林律师说:“对这种恶意行为,法律应当给予惩罚而不仅仅是补偿受害者的损失,唯此才可惩戒违法者,伸张法律的正义,构建良好的公共安全秩序,实现社会和谐。”
据了解,原告除了提出医疗费、护理费和交通费等1124200元人民币的赔偿之外,还提出惩罚性赔偿和精神损害性赔偿金分别为3372600元人民币和3510000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