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公布了毛巾类、袜子类商品的比较试验结果。在工作人员购买的70批次样品(毛巾样品28批次,袜子样品42批次)中,53批次完全达到相关标准要求,达标率为75.7%,17批次样品不能完全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其中,袜子(袜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类商品达标率仅有64.3%。
检验结果显示,样品不达标的项目主要集中在纤维成分含量、色牢度(耐洗色牢度)和pH值3项。专家介绍,纤维成分含量可以反映产品原料成分的优劣,是决定产品价值的重要因素之一。
本次比较试验有14批次样品纤维成分含量不符合标准要求,包括佛山市南海合兴袜业制衣有限公司生产的“RICKSHA黄包车”品牌陶情竹炭男袜、广州市颂雅服装有限公司生产的“fioseta富熙”品牌女袜、上海兰佛袜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鲜果生活”品牌男后提毛圈底低筒袜等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