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上饶制定出台城区城市景观照明管理新规

2019-07-03 03:12阅读:207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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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转眼已达下半年,7月起,照明行业又有哪些新规标准开始实施?一起来看看。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2018年第17号》,新制订的推荐性国家标准《双端LED灯(替换直管形荧光灯用) 性能要求》发布。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的2018年第17号公告,由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光辐射测量分会负责执行、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的标准GB/T 36979-2018 《LED产品空间颜色分布测量方法》于2018年12月28日发布,该标准将于2019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

由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上海时代之光照明电器检测有限公司、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制定的《LED产品空间颜色分布测量方法》国家标准,规定了照明用白光LED产品的空间颜色的表示参数和测量方法,为了确保测试的一致性和复现性,标准中对测试环境条件、测量设备和测量步续以及数据处理给出统一规范。

该标准项目的大部分内容都是国际照明委员会(CIE)的技术委员会TC2-74“光辐射源的空间光谱分布辐射度学(Goniospectroradiometry of optical radiation sources)”的研究成果,远方公司董事长潘建根教授是该TC的主席,目前,该TC起草的国际标准已经进入收尾阶段,而我国则是率先于国际,制定发布了关于LED空间颜色分布的标准,一定程度上也为我国产品在国际竞争中赢得了先机。

6月6日,为全面加强中心城区城市景观照明管理,理顺城市景观照明建设主体、管理权限,打造更加科学、更高标准、更优品质的城市夜景,上饶市制定出台《上饶市中心城区城市景观照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办法》分为总则、规划与建设、管理与维护、法律责任、附则五大章,共二十七条。分别阐述、明确了《办法》的出台背景、城市景观照明的定义以及《办法》适用区域、城市景观照明工作的管理责任主体。

强调了专项规划在景观照明建设管理中的统领作用;明晰了编制城市景观照明专项规划的部门以及城市景观照明设施建设实施部门;阐述了设置城市景观照明设施的鼓励场所、相关要求以及城市景观照明的节能环保要求;明确了城市景观照明设施工程方案审查以及城市景观照明设施检查验收的责任部门和有关程序。明晰了城市景观照明设施运行的管理维护部门;明确将城市景观照明设施管理维护经费和运行电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由城市维护资金中支出的经费管理机制。

明确了违反《办法》相关规定将依法受到的处罚以及管理责任部门公职人员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将受到的处分、处罚。明确了《办法》的解释部门和正式施行时间。《办法》要求,城市景观照明应当遵循以人为本、经济适用、节约能源、绿色环保、美化环境的基本原则,统筹考虑历史、文化、建筑、环境等因素,科学确定景观照明创意特色和方法,合理使用内透光照明、轮廓照明灯等,节约能源,减少光污染。

在规划与建设方面,《办法》规定,广场、公园、桥梁、博物馆、码头车站等政府部门管理的建(构)筑物或场所的城市景观照明设施,由其管理部门建设;其他应当设置城市景观照明设施的建(构)筑物、场所,由其所有权人或管理人负责建设城市景观照明设施。

根据千讯咨询发布的《照明市场发展研究及投资前景报告》显示,按照城市景观照明专项规划和城市景观照明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建设城市景观照明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等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将城市景观照明设施列入设计方案,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和使用,所需资金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总投资。

《办法》实施前未配套建设城市景观照明设施或者现有城市景观照明设施不符合本办法、城市景观照明专项规划和城市景观照明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按要求进行建设或者改造。在管理与维护方面,市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城市景观照明节能计划和节能措施,控制城市景观照明的范围、亮度和能耗密度,并依据有关规定,淘汰低效照明产品。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城市景观照明能耗等情况进行检查,防止城市景观照明的过度照明等超能耗标准的行为。

规划中也明确了限制性及禁止性区域,比如禁止设置对居住建筑有干扰的照明设施,严格限制居住建筑的广告照明。在文化旅游建筑周围100米范围内设置照明缓冲区,禁止过高亮度和剧烈动态变化的照明设施;禁止在古建筑景观照明中使用对建筑木质结构、彩绘等造成破坏的光源;自然生态区禁止大面积彩色光照明;严格控制投光角度与投光方向,道路交通设施的照明禁止使用红色、绿色等影响妨碍交通安全的光源;广告照明不得以闪烁光源影响居住建筑或城市道路的使用。

此外,还严禁夜景照明光源产生光污染或光干扰,限制高能耗光源使用、限制大面积线性光源使用等,各功能区依据季节不同设定不同的熄灯时段。交通广场禁止使用高亮度、高眩光的光源,禁止使用动态光源,避免影响驾车人员。户外广告照明不得妨碍交通安全,交通管制信号装置周围10米以内及其背景空间内的广告照明,不得采用闪光方式及红、黄、绿三色;户外广告不得影响航空安全;户外广告的照明设施不得影响白天城市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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