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规范条件(暂行)》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暂行办法》,旨在加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管理,规范建筑垃圾大宗固废综合利用产业发展秩序,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并培育行业骨干企业,促进产业链相关环节的整合。
随着我国城市经济实力在逐渐增加,建筑业也在快速发展,再加上近几年新型城镇化和棚户区改造的推进,因而,建筑新建、改建、扩建、拆除和装修产生的废弃物大幅增加。根据中国工程院的研究报告显示,1990年至2000年建筑垃圾每年递增15.4%,2000年至2013年每年递增16.2%。此外,据中国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理事长韩先福在2015年年底的会议中介绍,近几年我国每年建筑垃圾的排放总量约为35.5亿吨,占城市垃圾的比例约为40%,产量惊人。以北京为例,其每年产生的建筑垃圾多达4000万吨。
尽管我国已经意识到建筑垃圾亟须充分资源化处理,但是基于我国的基本国情、现实条件等一些原因,造成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在我国只能说是扎了根,离长大较为遥远。现今,我国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不足5%,而发达国家的利用率高达95%。结合各方面因素,记者认为,导致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低的原因为:我国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的政策支持力度不够、对其管理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各地方政府也对建筑垃圾处置企业缺乏热情;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没有形成有效的产业化模式,成规模的建筑垃圾资源化企业较少,行业亦缺乏统一的技术标准难以形成有效的产业化模式;建筑垃圾处理技术也不如发达国家。因此,此次两部委发文可谓正当时。只有我国建筑垃圾尽快实现资源化处理,才能减少由于废弃物处置不当或再生技术不先进而引发的环境污染或二次污染问题,同时也可以降低对原生矿产资源开发的需求,缓解资源短缺瓶颈。